男女对立根源何在
女权,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词。陌生是因为女权运动源自西方,中国女性原本对此并不感冒。熟悉是因为女权在中国发展成女拳,争的不是平权,而是特权。再有流量女拳博主大推,两性对立至今已经非常严重了。
本来我不想写这个话题,但见不少解读男女矛盾的视频或文章均不达要旨,特撰此文,抛砖引玉。
男女矛盾最直接的体现在婚恋市场,高额彩礼与有价无市的矛盾,男同胞多出三千万与相亲大会无男性参加的矛盾,凡此种种,让人疑惑,问题出在哪?
一,资本捧杀第一步,数据陷阱。
当国家和社会愈见富足后,资本研究发现,花钱的主力军是年轻女性,而且女性用品是最好赚钱的,于是就要捧杀女性,鼓励其消费。这在金融里面有专门的词汇,叫刺激消费。
如何鼓励呢,首先就是捧杀,让女性觉得自己是新时代的新星,不再是旧时代建设社会的普通母辈,自己是小公主小仙女。且经过计划生育时代,导致同龄男性比女性多三千万,这个数字在过去十几年里使劲洗脑和鼓吹,让每个年轻女性相信,自己再差也有人要,甚至有三千万排队等着她选呢。于是任性一点怎么啦,消费一点怎么啦。
但这实际上是个数据陷阱。以西历2022年末数据为例,中国男性人口为72206万人,女性人口为68969万人。男性比女性多出3237万,但这是总人口。按照年龄占比,人口年龄结构比例显示,0-14岁人口占比为17.95%,15-59岁人口占比为63.35%,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8.7%,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3.5%。男性比女性多出3237万中适婚年龄年轻人的要排除儿童、少年、中老年,在15-59岁人口中还要排除15-20,40-59等两部分,按二分之一算,真正年轻适婚年龄段的,姑且按各个年龄段男女占比一起算(实际上老龄男女差距小),3237×0.63×0.5=1019。
换言之适婚年龄段年轻人男比女多一千万左右,并没有十几年来捧杀宣传那样男比女多三千万。多一千万也不少呢,是吗?可是全国三线四线以上的城市一共六百多个呢,还有大部分不在城市而在农村,又分布到各行各业各个区域,所以一个地方年轻女性能遇到超出来的这些男性的机会不会超过10个,再加上条件和机缘能看对眼的少得可怜。
第二个数据陷阱是,传统社会观念和现实来看,女性择偶向上求,男性多向下求,特别是年龄,同龄阶段多出来来的,真以为是多吗?非也,比如现在十岁的男孩,他配偶可能还没出生呢。在计算男女占比的时候,只是已出生人口,但择偶需求,男性人口并不会多,因为未出生的还没法计算了。
以上这两个数据陷阱,让女性上当,比如杭州的千人相亲大会,怎么就没男性去呢,不是说男比女多三千万吗。
二,资本捧杀第二步,消费观。
在物资不是很丰富的年代,消费观都是勤俭节约的。无论建造房屋还是所造生活用品,都是冲着能用多久就用多久的目标去的。所以以前人的消费观,遇到东西坏了,第一反应是维修。但随着工业产品批量化后,如果一个产品一直用不坏,导致的结果就是这个产业面临破产。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最早的灯泡碳质丝灯,质量非常好,一直开着使用了百多年依旧未坏。
这就导致如果都这种质量的话,可能只需要买一次,后续几十年上百年都不需要继续购买了。于是就产生了寿命限定去生产产品,在一定时间和使用次数后报废,以此来让消费者继续新的消费。
在工业化日新月异的时代,很难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,如果旧的东西不坏,没有新鲜血液注入,产品本身也很难迭代更新。
但是由此诞生了资本催消费的消费观也影响到全人类。可以寅吃卯粮,可以今天用明天的,东西坏了第一反应是换,不是修。节约成为刺激消费的对立面。诞生的所谓营销学、成功学更是五花八门的骗光消费者钱包。
东西坏了第一反应是换,不是修,形成固定思维后,在对待情感呢?也会移植,稍微不合了不满意了,是换,总以为自己是幸运儿,下一个更好,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。
三,妻与妾,人与民。
对广大男性说个残酷的事实,绝大多数男性娶的是妾,不是妻,也没有机会娶到妻。
在传统的社会文化里,由儒家主导的伦理社会持续两千多年,对男人和女人其实都分别有两套教育系统,而刻意淡化模糊了另一套系统。
儒家教男人做君子之类的,其实教的是统治阶层,如何为官,如何君子德风影响他人。对于被统治者,儒家是模糊不提的,并不存在教全民为君子的情况,因为是无解的、矛盾的。
比如孟子说君子远庖厨。那么把他这一说法无限推下去,大家都做君子,都远庖厨,那谁做饭?这就已经没法解决了。 既然需要厨子,又否定人家是君子,又教大家做君子。那这个君子就很伪,需要小人存在 它才能成为君子。这不是矛盾的吗。自己当君子 让底层人先当小人, 这不是矛盾的吗。为什么会这样呢,因为他教的"君子"是统治者,被统治者的小人,他才不管呢。
再比如孔子弟子问孔子怎么种菜,转身就骂学生是小人。在孔子心中他是教治国的,至于你小人物怎么活关我屁事。
今天喜欢说人民一词,其实人民是国人和野人的合称,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阶级。国,先秦通郭,城郭的意思,国人就是住在城内的人,是封建主的直系亲属和官僚,国人简称人。城郭之外称之为郊,郊之外称之为野,住在郊野的人称野人,简称民。
人与民其实是两个社会阶级,民是没有自由身的,是奴仆,是权贵的私有财产。
说周朝是分封制或封建制其实不完全正确,因为封建是行政手段而非国体和文化,国体上说是国野制更加准确。
教女人也有两套系统,一是为妻之道,一是为妾之道。
妻是什么,一个新家庭的建立,妻是主人,是股东,夫的一切包括爵位都是共享的。既然是股东,那就是带资入股,在贵族社会里体现在联姻。联姻目的是加强两大家族更多共同利益,可以资源共享,所以贵族圈是乐于联姻的。
关于爵位、地位共享不是我瞎说的,是有证据证明的。
出土的《张家山汉简·奏谳书》记载了一桩不起眼的小案子,然而它却引发了朝廷最高一级司法机构廷尉的高度重视。这个案子也俗称灵堂通奸案。
在西汉初年,有一位名叫丁的公士离世。他生前虽为最低等级的爵位公士,但曾经为朝廷效力过,参加过军旅生活。
当他去世后,家人在家中设了灵堂,母亲乙和妻子甲轮流守夜。然而,丁的母亲情绪激动,日夜哀哭,而甲女士却表现得异常平静,甚至没有一丝哀伤之情,这使得她的婆婆非常生气。
据婆婆的供词,甲女士在某天夜里竟然和她的情夫丙在灵堂中私会,两人一起去了棺木后面的一个小房间内呆了一夜。
亡者公士的母亲第二天,将她的儿媳告到了衙门,衙门将女士逮捕,然而那位奸夫并不在现场,关于甲女士是否真的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,从上下文来看,她承认了这件事,否则这件事本来就是虚构的,也就没有必要进行审理了。
虽然人已经被抓住,但如何判决、按照哪条法律处罚,让官府十分困扰。说她是通奸吧,但丈夫已经去世,这说不过去。
说她不孝吧,但她并没有对婆婆不敬,只是给丈夫戴了绿帽。总的来说,这个女人道德上有些瑕疵,但放到今天并不算什么大事。
没想相应的法律条文,县令不知道如何判定,就将这件事上报,让上司们头疼。上司也不知道该如何判,一级一级往上推,上报到廷尉府,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。廷尉府的人没想到还有如此刺激的案,然后三十多个法官一同审理此案,讨论如何判刑。
最终经过讨论,得出“当之,妻尊夫,当次父母,而甲夫死,不悲哀,与男子和奸丧旁,致之不孝、敖悍之律二章,捕者虽弗案校上,甲当完为舂。告杜论甲。”
但是甲女士的丈夫拥有“公士”爵位,而公士爵位是可以抵罪,按照当时的规定,爵位是夫妻一体的,妻子同样可以享受丈夫的爵位优待。
所以甲女士的刑罚再减一等,是“完为城旦舂”,也就是剔除毛发后,罚劳役。
可能由于这个案子特殊性,所以被记录下来,并被后世发掘。案子虽然特殊,但可以得知,丈夫爵位与妻子是共享的。
什么是为妾之道呢?妻子是新家的主人,是代资入股,是家的统治者,妻有着相同雄厚背景的娘家,是联姻。而妾就是被统治者,基本上是下层人,为了阶级跃迁而产生的。妾本身就是被物化的,当然妾也分为贵妾和普通妾。
妾是由娘家卖给夫家的,法律上属于夫家私有物品,这类妾室大多是风月场所的女子或是朋友所赠,在古代好朋友之间是可以相互赠送的。
一个社会基本上都是中下层占绝对大多数,故有女之家教育女儿分为妻和为妾之道,为妾也就体现在重男轻女上,儿子是自家的,女儿反正要嫁为他人,故在嫁女时,为妾思维的父母想的就是如何收回养女成本,也就是彩礼。只是名字好听一点而已,而且彩礼这个词原本属于妻不属于妾,纳妾就是赎身、卖身契。
为妾之道总是提醒女儿要如何扶弟,为妾之道随时教育女儿干得好不如嫁得好,为妾之道把女儿当做阶级跃升的一个机会,如果对方不是高阶级,那也本着捞回养女成本的心态,最终就发展成为重男轻女。
四,新时代的妾心妻权。
革命先烈推翻三座大山,在老人家时代振臂一呼,妇女也顶半边天,女性地位从传统儒家缔造的家长制家族社会中脱离出来,获得了自由,积极参加社会建设,不爱红装爱武装等,这一段时间恐怕是中国女性为妻之道最鼎盛的时代了。所以老一辈人往往感情更长久更淳朴。
随着改开之后,社会财富累积,新的两极分化形成,隐藏在心中的阶级跃迁思维再次出现,法律上的妻,她内心其实是妾思维。
所以说男性要明白,这辈子绝大可能是无法娶到妻的,娶的是妾。也就释然了,不必给予妻的思维去对待,否则注定是失败的。
虽然娶的是妾,但法律上的身份又是妻,这就导致新时代的妾与传统社会的妾有着本质的不同。新时代的妾她不是你私有财产,虽然你花费了高额彩礼(赎身钱),但绝对买不到她的人身,同时她还拥有妻(新家股东)的身份,哪怕结婚一分钟再离婚,也有资格拿走一半财产。新时代的妾厉害之处在于结婚成本为零,背叛成本为零,男性可就苦惨了。能不矛盾对立吗?
女拳常说,彩礼是个态度,那都是托词,意思只要不用金钱物资就没有态度了吗?又曰,彩礼是保障,可妾心妻权的新女性又拿什么给男性保障呢?
于是乎,甚至出现了骗婚产业,收取彩礼后几个月就消失,这种案例比比皆是。原因何在?妾心妻权也。
五,新旧社会更替法律上的缺失。
传统的社会是以家族为单元组合成的国家社会,共产主义认为家庭是私有制,在推翻三座大山的同时,也推翻了以家族为单元的传统社会组成,新社会以单个的人为基本单元,也就是公民。
旧社会的家族,不管是联姻还是嫁女,法律上都是以出嫁那一刻开始,法律关系上属于夫家,与娘家财产分割完毕,以后是亲戚,并非责权一体的一家人。所以旧社会的女性在族谱和墓碑上写的是某(夫姓)某(父姓)氏,这个并不是说女性不配拥有名字,而是说法律关系上属于夫家人了。
故,旧社会在嫁女那一刻所给的嫁妆就是其父母分割的财产,一次性给完。不同的家族和文化所给的分量也不同,此是后话。
旧社会为什么会出现“吃绝户”的现象呢?
所谓吃绝户,就是某夫妻只有女儿没有儿子,那么女儿在出嫁后,其夫妻除了可以给女儿移动财产外,不动产基本上会被同族兄弟子侄继承。为什么会这样呢?这不能简单的划归为重男轻女,而是与汉朝以来至民国对不动产的法律规定有关。
房地产限购令,乍一听像是今天词汇,其实从汉朝开始就已有针对房产、地产的限购令了。西汉初期,高后当政期间,颁布过一条法令,曰:「欲益买宅,不比其宅,勿許。」(《二年律令·戶律》)
这段话的意思是,你要买房,可以,但你只能买挨着你自己现有之房的邻居之房,隔一家都不可以。也就是说,你的所有房产必须是连在一起的,要买房只能买邻居的,隔一家都不可以,要是邻居不愿意卖,就是再有钱也不可能买到房的。这是西汉朝廷最早的限购令,有了这样的限购令,就限制了暂时有钱、权之人买得他人无立锥之地,更不可能出现炒房现象。
西汉初年,土地私有化并不明显,居民的宅基和土地由政府统一规划、统一分配、一户家庭只给一块宅基和土地。为了维持这种稳定,防止土地兼并现象,西汉朝廷制订出限制房产出售和购买的法令。国家分配的宅基和土地你可以卖掉,但是卖掉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分配了。另一方面,你想买房只能问问邻居卖不卖,邻居若是不卖,你就是富甲天下也买不了。
这种限购令,到了后面各大王朝都在持续使用,到了唐朝时,直接总结出八个字,曰:「求田问舍,先问亲邻」。什么意思呢?就是你不管是买房也好,买地皮也好,不光要经过原业主同意,还得问原业主的邻居和亲族同不同意,如果原业主的邻居和亲族不同意,你也买不了。如果私下交易了,国家不会承认的,不受法律保护的。
《唐会要》:「天下诸郡,应有田宅产业,先已亲邻买卖。」普天之下不管哪个城市哪个地方,地产和房产要出售,先问亲族和邻居同意不。
《后周广德二年律令》:「如有典卖庄宅,準例房亲邻人合得承当。若是亲邻不要,及著价不及,方得别处商量,和合交易。」卖房的时候,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,如果他们不愿,或者出的价太低,你才能卖给其他人。
《宋刑统》:「应典、卖、倚当物业,先问房亲,房亲不要,次问四邻,四邻不要,他人并得交易。房亲著价不尽,亦任就得价高处交易。」这比五代十国时还细,明确了徵求意见的顺序:先问族人,后问四邻。(保证家族利益)
出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古代社会结构是家族制度,为防止家族中的败家子变卖祖产,同时也限制暂时有钱权者,霸占社会基本公共资源。到了民国时期,依旧如此。比如一个家族中有一家想卖房子或地皮,如果这个家族有人不同意,你就卖不了,即便卖了国家也不承认。
换言之,不动产(房产、地产)它使用权属于某夫妻,但所有权往往属于家族,它不能被出嫁的女儿给继承,除非女儿招赘婿。同族本需要买才能获得,但非要仗着不给钱呢,这就是旧社会版的“吃绝户”。
新社会变成公民社会,但旧社会的文化和习俗依旧还在,出现什么新情况呢,女儿结婚并不是出嫁,她是单独的公民,所以与娘家没有明确的分割时间标准,这是新社会的法律缺失。
女儿出嫁多久可以与娘家分割呢?对不起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,民间办事单凭旧例和个人品德。若老家有套老宅拆迁赔款,出嫁了几十年的女儿,甚至都当上娘家人姑婆了,她要想与娘家子侄争遗产,依旧有理。
当然旧社会的家族社会,出嫁女分割后,对父母也没有赡养义务只有辅助义务,赡养义务属于男性兄弟。
这就是新旧时代虽更替,但相关的法律缺失,这直接导致妾心妻权的女性,要是有点野心,夫家的也想占,娘家的也想占,法律把她没办法。
同时,也有老人养老去女儿家,给财产却给儿子的重男轻女现象。所以废除家族社会的公民社会,在男女婚嫁上没有做确切的分割时间和标准,只会导致两种恶劣情况,一是两头占的野心女,导致娘家兄弟怨恨,造成个假象貌似是不分配给此女就是重男轻女。二是真的重男轻女,父母让女儿养老但不给遗产,法律上是其父母的自由,做实了重男轻女,于是女权没有找到根本原因是官方法律缺失,磨刀霍霍向男性。
六,彩礼相关的法律。
前面说了旧社会到新社会的转型,法律关系上转型了,但文化习俗上没有从法律上否定,这就导致了,封建社会的彩礼、社会主义的父母遗产继承权、资本主义的个性自由,妾心妻权者统统都要,不利于自己的那就肯定要批斗,贞操是封建思想,赡养父母归兄弟嫁出的女泼出的水,相夫教子是贬低女性等。
这一翻利于我者全要,不利于我者绝口不提,在要彩礼时就有了充分理由,什么给你家做保姆,生孩子警告,要保障等。
彩礼(妾的赎身钱,区别于妻的聘礼)在旧社会是买断,从法律上有买卖关系,新时代肯定不会承认买卖关系,也不会承认妾,理论上就应该与旧社会的彩礼做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切割,但实际上官方法律缺失,或许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,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呢,有,但不够明确和没有责罚机制。
最高法说禁止以彩礼为名索要财物,让婚姻始于爱,让彩礼归于理。官方说这话是不说直接的,是怕得罪某些人。民法典也说给了不退,白话就是官方不建议男方给彩礼,给了我们可不管。因为没用枪指着你脑袋说给,官方从现有的法律来说,只能是调和,很难像债务一样追回。是故骗婚产业链形成才会有恃无恐。
所以说这是不够明确和没有责罚机制,也属于法律缺失的一环。
七,男女真的有两性对立矛盾吗?
前文分析,其实不存在什么两性矛盾,只存在阶级固化后,社会资本化,底层出路少,封建囚笼中的为妾教育重新出笼,把大部分女性教育成妾。根本矛盾是社会两极分化矛盾,换言之,一朝回到解放前。
以女性频道的影视剧为例。
当一个社会试图在固化阶级时,会有征兆的,比如影视剧。影视剧特别喜欢鼓吹某些富二代商业天才,传递人家成功是基因好天生高智商,其实就是误导大家,它们根本不敢说成真正原因。偶像剧特别严重,近些年的影视剧更是坏人都是平民,小心眼,恶毒心肠。主角即便是小丑,最后才发现是某大佬儿子女儿。 几十年的革命,一朝回到解放前的阶级天成思想。
南朝鲜国是财阀的天下, 它们的影视剧更是如此。
霸道总裁爱上我这里女性爽文 就是这个套路。
比如那个什么 《香蜜沉沉烬如霜》也是这样,女主你以为是普通女,结果最后是高贵身份,女配反派你以为是高贵女,最后解密是普通底层 这种把贵族=高贵、高尚、正确、善良, 底层=低贱、恶劣、坏心思等 这背后是什么 是为既得利益者阶级固化呐喊。
所以现在的仙侠爽文其实是资本阶级优越正确的宣传片。
所以说,为何官二代富二代出去创业,特别容易成功,貌似都是商业天才一样。懂王的女儿说自己小时候也出去卖卡片,靠自己实力赚钱的,卡片谁买的呢,自己家里的佣人买了再出去卖。曹德旺说自己从来没动用过哥哥的关系,这个我相信。但用没用过和你有没有是两回事, 有没有原子弹和你用不用原子弹是两回事。官二代富二代他们为啥都是商业天才?单子那么容易就谈成,甚至送上门。
宋朝有个官员叫赵挺,一生很清廉,但自己年轻落难时候被一个人照顾过,这个恩人的儿子犯了杀人罪,这个恩人找来想让他帮忙,他好吃好喝伺候着,也不说帮,也不说不帮。恩人自己就回去了。赵挺只安排自己仆人天天去牢里给这个恩人儿子送饭,其他多一句话都不说。没过多久,这个恩人儿子就被释放出来了。下面的官员会揣度上司或大官的,会自动替他办事了。而他一点痕迹和证据都不留下。你明知道他以权谋私了,一点证据都拿不出来。 这就是有关系和没关系的区别。
这世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富二代官二代商业天才,管理天才 ,他们玩飘了真以为是自己的本事。
利用手中的权利和资源把阶级矛盾转化为其他矛盾,男女矛盾就是这样出来背锅的。缺少理性思维的部分女性也是容易被煽动的,于是就有了女拳。
八,冠姓权这类伪女权。
有些女拳宣称生孩子是给男人家生的,或者自己要争夺冠姓权。冠姓权属于女权吗?
姓是怎么来的,诚然姓最早就是女传女。先秦之前女性用姓,男性用氏。姓别亲疏,氏别贵贱。
上古八大姓都是从女旁。两种说法:1、姬、姜、姒、嬴、妘、妫、姞、姚;2、姬、姜、姒、姚、嬴、妘、妫、妊。
后来为何转给男性了呢,其实就是用冠姓权来栓住男性,让其为家庭和子女肩负养育之责。女性生的后代,必然属于这个女性,但不一定属于配偶男性,倘若没有冠姓权来表示属于男性后代,那他自己都不确定的情况下,为何要肩负给他人养的子女的责任呢。
把冠姓权转给男性,便是如此。
社会发展到今天,可能说冠谁的姓都一样。
中国行车走路靠右,莺国行车靠左,不能说靠右就正确靠左错误,也不能说靠左正确靠右错误。是得有一个规矩共同遵守,否则岂不是乱套。
同理,不能说冠父姓是正确或错误,也不能说冠母姓是正确或错误。但总得冠一个吧。
但是,冠母姓的前提是得有女性相传的姓,因为所谓的母姓不过还是外公的姓,依旧是男系姓。
在母系姓没有出现之前,随意更改冠母姓实际上上打断了子孙后代的根源及传承。
比如第一代冠母姓王,第二代儿媳也学样,冠儿媳的姓张,第三代孙媳学样冠姓李,父子母子祖孙等代代不同,久了几代他还能知道自己根源否?代代都变等于代代都没有。这与不要姓氏没有任何区别。
故这种冠姓权之类的纯属伪女权,还给子孙后代造成麻烦。
同样,法律方面规定也是新旧社会交替缺失的产物,规定母姓父姓皆可,表面看让渡给女性权显示男女平等了,实际上没有女系姓,这种冠母姓都是伪女权,反而给传承带来巨大麻烦。
九,养好女儿比养好儿子难百倍。
有个俗语叫大家闺秀,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。说的是旧社会有一定地位的人家养女儿,都是深闺养的,这并不是现在解读的说束缚女性。大家闺秀养女儿是教的是为妻之道,不是为妾之道。
在冷兵器时代,社会充斥着各种不安全因素,而女性属于体力上的弱势群体,抛头露面对女性来说是不安全的。所以真正的大家养女儿是宝贝着养。
男人的本性有好色成分,除非他不行。抛头露面对于涉足未深的小姑娘来说,那是很早就被狼群盯上的猎物了。可以参考南朝鲜的财阀与艺人关系。
古代俗语:生男莫教弓与弩,生女莫教歌与舞。学成弓弩沙场灾,学成歌舞为人妾。
这是前人总结的社会经验,为什么说学成歌舞为人妾呢,因为欣赏歌舞的是谁呢,可以为歌舞买单的又是谁呢,必然歌舞者与欣赏歌舞者有着巨大的社会差距,一旦被狼群盯上,不为盘中餐才怪。
今社会是个浮躁的社会,喜欢流量,喜欢赚快钱。以短视频为例,甚至让家中孩童女儿出镜,以博取流量,这在真正的大家绝对是禁忌,见过几个豪门女儿整天抛头露面的呢。上层社会男女绝大多数最后的归属是联姻。
在教女儿为妾之道遍布的社会里,要真正养好女儿其难度比养儿子难百倍。
十,家族一定要生儿子的原因是什么。
总有人看表现认为一个家庭家族一定要固执的生儿子是重男轻女。其实不然,重男轻女或许是旧社会的部分文化遗传,真正原因是一定要生儿子为了家庭或家族安全。
社会越不稳定越动乱,越要生儿子。缘何?因为只有女儿的话,女儿将会是社会狼群的盘中餐,无法保护她,特别是有一定家底的家庭或家族,有男丁是家族安全的基本保障。
可以假设一下,自己生了五个女儿,个个如花似玉,她们没有兄弟,而你自己逐渐老去,你放心得下吗。
社会越不稳定,男丁越重要,不管是打仗还是抛头露面做事,男丁给家族的安全感远超女丁。
正是由于传统旧社会的不安全因素,也就产生了家族联姻,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没有自由恋爱,诚然扼杀了自由恋爱的权力。但在不安全的社会里同样是保护了女性。
自由恋爱后,相当于把羊与狼放在一起,幻想着狼也吃草能养,狼他是吃草呢还是吃羊呢?
新旧社会交替后,在没有建立完备的新社会保护机制下,自由恋爱的牺牲品就是殉葬了公民社会。所以养好女儿其难度比养儿子难。
不可能回到旧社会,那么在新社会磨合下,只可能牺牲几代人自己去摸索探索,领悟到养女儿该教为妻之道还是为妾之道。并且这个女性教育单单靠家庭自己是无法完成的,根本还在于社会和国家。
十一,定分止争与自由纷争。
自由,是相对自由还是绝对自由,一个从西方引入概念,家族社会解体步入公民社会后,每个个人的自由其他因素不能干涉,是吗。那默认的规矩和道德呢?
旧社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,是定分止争。此思想源自法家《管子》。《管子·七臣七主》「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,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,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。」
定分止争的意思是确定名分,止息纷争。
比如物权、所有权。放在男女婚恋关系上,旧社会是订婚,所谓订婚就是确定名分,年龄尚小,将来结婚。结婚之前为何要有订婚这个程序呢,就是为了定分止争。确定名分后,其他的追求者、媒人都不可打扰,绕行。
当然如何让路人陌生人一眼辨别是待字闺中还是名花有主呢。在服装和装束上有相应的区别。待字闺中的发饰、服装,已订婚,已婚皆有不同。有个词叫结发夫妻,已经女发饰需要盘结起来,称结发,故路人一见就知哪些是待字,可以求娶,哪些是订婚已婚不可骚扰,否则官府衙门将送去法办。
放在今天,她给你说穿衣自由,想怎么穿就怎么穿。
穿衣真的有自由吗?严格意义上讲,只有相对自由没有绝对自由。要遵守一定的默认规矩。虽然新社会没有传统社会那样穿衣的规矩,但新社会也有新社会的文化和规矩。
比如夷2023年,某伶人的女粉穿婚纱追星。
当被人指责时,她们的理由是穿衣自由。
诚然穿衣自由,那就不要双标说婚纱具有神圣性,在新社会采用西式服装给予的文化定义,它也有它的默认规矩。当一边说穿婚纱是神圣性,一边又说穿衣自由破坏其神圣性后,那么信用就破产了。
订婚也是一样,在今天这个时代,别说订婚了,就是已婚也不能定分止争,因为都破坏了定分止争的默认规矩,以婚前个人是自由之名。那么订婚还有任何意义吗?
个人自由下,正在摧毁了一切默认的规矩和道德。
这种默认的规矩和道德被摧毁后,你猜是利于狼群还是利于羊群呢?当然还有傻乎乎的羊群主动去破坏这种规矩。
十二,小结
还有很多话题以后再说。总结起来,男女真正的矛盾其实不是男女矛盾,是阶级矛盾,以及新旧社会交替,习俗沿旧,新法未成,时代的牺牲品。传统的男尊女卑有时代局限性也有时代的无奈,推翻三座大山后能否构建崭新的平衡才是女权真正该做的事,而不是像中国妇女报那样助力要特权,不惜造假数据。
黄帝纪元10781年阳历5月7日,阴历五月二十,建寅三月二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