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说文》改错-必(连载0013)
蕐夓文朙中樞府
二七六二五零二年六月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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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·八部》:「分极也。从八弋,弋亦声。卑吉切。」
《说文》在解释必这个字时,依照秦篆字形去解释,并解释为分极,因为从八(扒本字,双手扒开分开的意思),但这种解释过于牵强,也解释不了为何会有必须必然这种字义。
《康熙字典》归在心部,引用《集韵》等书解释疆界分极,依旧是在《说文》的基础上拓展的,并未解释为何有必要必需等字义。
段玉裁解释立为标准,分判,所以分极。有点解释必义了,但这种解释是为了帮助《说文》的解释合理化而解释。
其实,看必的古字,便知,与分极毫无关系。
早期的甲骨文连「八」这个从字符合都没有,后来才加入进去。
根据必字的读音,以及早期字形即可得知,必从的是匕。
匕,是小刀,从一是指示符号,在刀柄的位置指示。必是柲的初文,表示兵器之柄,后亦泛指器物的柄。
正是由于必本义是兵器之柄,握住必才显得必然、必需,是至关重要的。所以才有必需必然之字义。
后来又造了柲来取代必,这种现象很多的,如同然字本身就是燃烧的意思,后来新造了燃字取代然。
必这个字后来为什么又增加了八的符号呢,其实还是指示刀柄可握住左右晃动,拿住了刀柄就掌握了胜利,也就是必然之义得到了更深的解释。
终上所述,当如此改正:
《说文·八部》:「必,分极也。从八弋,弋亦声。卑吉切。」
改为:
《说文·匕部》:「必,柲初文,匕柄也。从匕从一,匕亦声。卑吉切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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